
9月8日,女大學生小袁騎車遭遇一老人倒地,老人受傷后她撥打了120,隨后老人指認小袁撞了自己。幾天來,“撞了”還是“沒撞”依然沒有定論。雙方各自找到目擊者為自己作證,讓該事件正在變成一場各說各話的羅生門。對此公眾怎么看?本期“京報調(diào)查”(新京報與清研智庫聯(lián)合推出)就此展開調(diào)查。
■ 旁邊評論
扶老羅生門,讓法律的歸法律
在不到一周的時間里,“安徽女大學生扶老人”事件,從女大學生找到目擊證人自證清白,到老人一方找到目擊證人證明女大學生確實撞人的所謂“反轉(zhuǎn)”,再到老人一方證人“疑似照稿念”的再反轉(zhuǎn),已成一局“扶老羅生門”。從“京報調(diào)查”的結果看,超過六成受訪者表示,扶老人理所應當,但也要做好自我保護,比如將全過程拍下來。
在大家看來,“無視頻不清白”,扶老前先拍照,似乎可以避免“扶人反被訛”。但很多時候,事發(fā)突然或者關鍵證據(jù)的缺失,導致真相并不一定能輕易浮出水面。這時重申“誰主張,誰舉證”的原則,從法律渠道解決問題才是關鍵,扶人者沒有“自證清白”的必要,自然也不用“人人自危”。而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,作為旁觀者也不宜預設立場,盲目進行道德審判。在強調(diào)程序正義的基礎上,輿論更該保持理性,否則會造成事實上的不公。
新京報評論員 閆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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