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后消費者如果要狀告電商,可以直接在收貨地法院起訴。記者昨日獲悉,2015年第一季度,廣州市天河區(qū)法院共受理94宗消費者起訴多家知名網絡電商的網絡交易買賣合同糾紛案,經辦法官介紹,這些案件審理過程中,電商往往以住所地在異地為由提出管轄權異議,導致訴訟時限延長,而依據今年出臺的新民訴法司法解釋,消費者可在收貨地法院起訴電商。
經辦法官指出,以信息網絡進行買賣交易,簽訂網絡買賣合同是在網絡時代背景下網購潮流催生的新型糾紛。在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出臺之前,有關司法解釋、規(guī)范性文件對該類案件中“合同履行地”缺乏簡明、統(tǒng)一的確定標準。
而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第20條細化了合同履行地認定的各類情況,明確了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。這讓法院裁判有法可依,為審判實務提供了統(tǒng)一的判斷標準,減少了當事人對管轄權爭議和異議,也便利了消費者維權,降低了消費者的維權成本。 (記者章程 通訊員黃思銘、李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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